一〇四队有限责任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admin 发布于: 2018-09-05 点击量:18060

为实现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保障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和职工职业卫生健康,特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本单位的事故救援工作;

8.定期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9.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标准化系统的管理评审;

11.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1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13.监督检查各副职和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1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决定;

15.每年与各车间(科室)行政正职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并视上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兑现奖惩工作。

16.定期听取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党委书记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负同等责任,同时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企业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先进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组织各级党组织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保障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5.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两先一优”评选重要内容;

6.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三、党委副书记安全工作职责:

1.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及时向行政正职汇报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情况。

2.督促检查分管业务部门安全工作情况;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安全大检查及重大安全活动。

3.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各项工作。

四、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协调管理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直接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行驶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考核与督查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组织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5.监督指导承包、承租单位、协作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职责、审核承包、承租、协作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6.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可由企业自行调查处理的事故,下同)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督查落实改进措施;

    7.负责各种危险作业的管理及高级别的危险作业票签发工作。

    8.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9.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险情时,立即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排除;

    10.督促、检查所分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代表职工对安全生产卫生状况进行监督,督促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及劳动条件的改善。

2.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安全意识,领导工会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工作。

3.参加安全大检查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教育,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将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议题,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5.监督企业持续改善劳动条件,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协助做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预防性体检和疗养;

6.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7.督促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依法代表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安全卫生专项合同,与企业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9.参与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参与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监督;

七、企业分管设备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设备设施,责令停止使用;

3.组织审定设备设施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督促整改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4.组织制定有关设备设施设计、制造、改造方案、贯彻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

5.参加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设备方面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6.督促、检查设备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企业分管综合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向主要负责人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组织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安全生产知识列为相关人员的培训、评级、考核的内容之一;

4.参加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5.督促、检查综合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条件。

九、企业分管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费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4.督促检查企业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5.督促、检查财务资产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条件。

十、企业分管采购、销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组织采购人员按照需要采购安全生产和职业防护相关设备、设施、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需要;

3.组织审查为其提供原材料、配套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4.督促销售人员做好产品的安全检查、确保所售产品的质量及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符合规定;

5.督促、检查采购、销售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条件。

十一、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政安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制度;

5.组织或参与本企业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依法组织或参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

10.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1.落实危险作业分级管理制度,监督各种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12.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13.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4.监督检查新建、改扩建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15.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16.组织对新进队职工及代培和实习人员三级教育中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17.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8.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

19.组织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2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情况;

21. 组织各种安全基础资料的填写;组织项目开工前的全员安全交底工作。

22.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规定;

23.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刊、单位内部的互联网等宣传手段及时报道单位安全卫生状况、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对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及“三违”现象应予曝光。

24. 组织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二)综合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在安排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3.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涉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下发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

5.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6.及时将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其所禁忌的作业岗位,妥善安置职业病人;

7.负责工伤保险缴费管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做好与政府部门的政策衔接工作;

8.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纳入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考核;

9.定期组织劳动合同合规性、劳动纪律等相关业务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0.熟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熟悉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决定、规定;

11.及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报送和传达,并存档;

12.编制职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将对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向安全部门提供职工(特别是新职工、实习生、岗位调动人员)的名单;组织新入公司人员进行入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14.编制劳动定员计划时,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与通风、防尘、防毒设施管理人员。

15.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调整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通知安全部门。

16.合理进行劳动组织与定员、定编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1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定期开展对劳动纪律的检查。

18.制定工资晋升和奖金发放等规定中,应有安全奖励内容,保证安全奖励资金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经费的使用。

19.考核干部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三)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落实本单位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照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3.负责本单位安全费用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4.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和劳动保护用品等资金到位、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

5.严格采购程序和验收要求,保证采购的物资的安全可靠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向供货方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7.编制财务计划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如宣传教育、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等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

8.在编制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时应有安全考核内容。

(四)金刚石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部长(生产车间主任)是金刚石部(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金刚部(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车间生产与安全“五同时”;部长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开展本车间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部分停产或全部停产措施;

4.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5.接到事故报告后,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6.协调有关部门,保证所售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或安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齐全有效;

7.委托运输的,发货前必须检查承运单位相关资质及证照,并签订相应的运输协议,保证运输安全;自行运输的,负责所辖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

8.负责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维修管理,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10.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检测管理工作,保证安全运行;

1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设备隐患整改措施落实;

12.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3.在安排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1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险情时,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5.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附件、管道、通风装置、仪表、防护装置等齐全有效负责。

16.负责制订和审查本部门使用的设备改造、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措施;组织编制维修后的安全措施计划,经安全生产主管领导签字后实施;

17.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18.负责落实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

19.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在投产使用前,必须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措施;

20.参加与本部门有关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故的详细材料应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五)工程勘察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部长是工程勘察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勘察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工程勘察部生产与安全“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部分停产或全部停产措施;

5.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6.接到事故报告后,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7.组织对外来客户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8.向外发包转包工程项目时,需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签订发包合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到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9.负责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维修管理,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11.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检测管理工作,保证安全运行;

12.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

13.在安排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1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险情时,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5.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附件、装置、仪表、防护装置等齐全有效负责。

16.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17.新设备、新工艺在投产使用前,必须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措施;

18.与本部门有关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故的详细材料应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19.桌上面不准存放机密材料;下班时要把机密资料放到办公桌里或资料柜锁好;

(六)地质勘查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部长是地质勘查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地质勘查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地质勘查部生产与安全“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部分停产或全部停产措施;

5.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6.接到事故报告后,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7.组织对外来客户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8.向外发包转包工程项目时,需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签订发包合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到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9.负责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维修管理,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11.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检测管理工作,保证安全运行;

12.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

13.在安排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1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险情时,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5.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附件、装置、仪表、防护装置等齐全有效负责。

16.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17.新设备、新工艺在投产使用前,必须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措施;

18.与本部门有关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故的详细材料应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19.桌上面不准存放机密材料;下班时要把机密资料放到办公桌里或资料柜锁好;

十二、资料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资料员为资料室安全责任人,负责资料室安全保卫工作;做到资料室安全化、文明化、清洁化;

2.严格执行资料借阅制度,履行资料借阅送还和资料归档交接登记手续,外借资料履行领导审批程序,严禁和私借资料,严防资料流失。

3.做好资料的防火、防虫、防潮、防盗工作。不准在资料室抽烟,上班时进行安全巡视,下班时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资料柜是否锁好,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是否有可燃隐患;该通风时通风,该防虫时及时洒药,破损资料该修补和复制时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4.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不泄露机密,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资料室,不在资料室内外尤其是夏季大声谈论工作;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执行公司决定的安全整改措施。

十三、班组长(项目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项目长)是本班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项目部)人员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带领本班组(项目部)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作业前督促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4、组织开展岗位风险辨识,认真检查本班组(项目部)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

5.对新入公司员工和临时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全班组(项目部)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岗位应急处置措施;

6班组(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班前会议、班后总结、安全检查等活动,必须有记录,参加人员签字;

7.监督检查本班组(项目部)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8.拒绝违章的生产指令,听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支持班组(项目部)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班组(项目部)发生异常情况、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

9.在成立野外项目部和办事处时,出队前把如下事项报政安部备案。

(1)项目部人员清单;

(2)项目部名称;

(3)项目部所处的地址; 

(4)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联系电话;

10.野外项目部和办事处出队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1).本部门和政安部联合对出队人员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然后才能出队,安全技术交底要保证时效性;

(2).安全技术交底要应对所施工的项目,要有针对性;

(3).安全技术交底人和所有接受交底人都要在安全技术交底表上当场签字,保证约束性;

11.野外项目部和办事处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1)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即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情况);

组  长:项目长

成  员:项目部所有成员

12.项目部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会议必须有记录,参加会议人员签字;

十四、其他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2.参与制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参与公司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参与公司开展的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5.依法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

6.参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7.参与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及时报告;

9.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做好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10.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上报;

11.指导车间(部门)安全员做好车间(部门)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的检查和事故隐患管理;

12.参与各种危险作业的管理及高级别的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13.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月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4. 参与公司开展的安全风险管控和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汇总;

15.对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治理的意见,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6.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台帐28种,随时向台帐内充填新的资料,年末整好理台账内容存档;

17.收好各级、各类有效安全文件、资料;

18.按照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委员会制定的标准,为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9.管好劳动保护用品仓库,帐物相符,库房干净卫生;

20.定期写好公司安全工作总结;

(二)公司个各部门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本部门部长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本部门部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建立并督促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指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3.参与制修订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搞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部门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情况;

6.检查本部门高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全过程安全;

7.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9.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本部门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部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公司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会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3.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相关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6.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发生事故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

(四)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本岗位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接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内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十五、现场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操作记录,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

5.遇有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障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施工),同时立即报告;

6.积极参加企业、车间、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

7.维护保养好使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确保自身安全并积极施救。

9.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0.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积极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11.具有隐患识别、消除隐患、事故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的能力。